為響應政府的「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」,自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規定,並提供相關補助變動申請,建議新手父母或是有養育計畫者,可提前規劃並準備資料,讓育兒之路能更佳上手唷!本文將告訴你育兒津貼的申請方式、條件資格、發放時間、金額。
教育部為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,對於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之家庭,擴大發放二至未滿五歲育兒津貼,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,並自112年1月起,取消排富限制,家庭綜所稅率所得未達20%者即可申請。
另自111年8月起,5歲至入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比照育兒津貼額度、申請及發放方式,並自112年1月起,取消須就學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。
無論目前是否請領生育補助、生育給付、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或低收/弱勢兒童等補助,都可以同時請領育兒津貼。

發放對象:我國籍之未滿五歲兒童。
須符合下列規定:
1.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。
2.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。
3.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(如:社區公共托育家園、托嬰中心等等)。
補助金額(以月為單位):
| 子女數 | 每月可領取金額 |
| 第一胎 | 5,000元 |
| 第二胎 | 6,000元 |
| 第三胎(含以上) | 7,000元 |
幼兒年齡:
111學年度為106年9月2日(含)以後出生至生理年齡滿5歲的我國籍幼兒。
申請方式:
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,親送、郵寄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的以下地點提出申請:
●嘉義市:請親送或郵寄至聯合里辦公處。
●其他21縣(市):請親送或郵寄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。
●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(https://e-service.k12ea.gov.tw)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。

撥付時間:
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,各月補助款將由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按月於次月月底前撥付補助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(雙親其中一方、監護人或幼兒)。
諮詢管道:
●免付費專線:0800-205105。
●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8:30~18:00。
●各縣市政府諮詢專線
Q:托育補助和育兒津貼可否同時申請?
A:兩者性質相同,但補助對象不同,因此無法同時申請。
Q:育嬰留停津貼、生育補助和托育補助可否同時申請?
A:性質不同,可以同時申請。
Q:新生兒申請育兒津貼的有效期限為何?
A:必須在出生後的 60 天內申報戶籍並提出申請,津貼才能夠從該嬰兒出生的月份開始發放。
Q:申請育兒津貼後,多久可以領到補助?
A:初次審查至少約需1.5個月,經審查通過後,追溯自受理申請之當月起發給。但兒童出生後60日(日曆天)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,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。審核通過者,將按月撥付前月份的津貼(9月底撥付8月款項)。
建議新手父母前往時務必攜帶申請表、申請人及兒童身分證件、帳戶封面影本、其他證明文件(如:第 2、3 名以上子女等)。避免前往現場時因資料不齊,造成補助款延後入帳,保障自身的權益時,也要時刻注意文件的齊全度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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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gelique
法律系畢業,喜愛挑戰自我,希望能用更多簡單的方式去挑戰自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