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26國民法官懶人包】國民法官是什麼?資格、薪水、權利總整理!人人都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嗎?

國民法官

講到「國民法官」,多數人心裡其實就三個問號:一天領多少?我非去不可嗎?哪些人可以不去? 你要是剛收到遴選通知書,或只是想先弄懂,這篇就照這三題幫你白話講清楚。先給一句重點:國民法官制度從2023年1月1日上路,2026年1月起連「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」也納進來;當國民法官一天領3,000元(候選國民法官1,500元),這是公民義務、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最高可罰3萬元,但法律也留了一整排「可以拒絕」的理由給你。

國民法官
來源:司法院官方網站

什麼是國民法官?

「國民法官法」業於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,自112年(2023年)1月1日起,年滿23歲之中華民國國民皆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。而且制度範圍還在擴大:自2026年(115年)1月1日起,「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」也納入國民法官審判的範圍,會碰上的重大刑案類型變多了(依《國民法官法》第5條及施行日期條文)。

國民法官法庭組成:

  1. 由3位法官加上6位國民法官,總共9人共同組成合議庭,合審合判來作成判決的決定。
  2. 隨機選出一批國民法官,參與特定重大刑事案件的審理。
  3. 全程與法官一起審判、共同討論,最後與法官一起決定被告究竟犯了什麼罪,要判有罪、無罪,以及如果判有罪的刑度輕重。
制度特色    國民法官制參審制(德國為例)陪審制(美國為例)
合議庭組成國民人數多國民人數少國民人數多
選任方式逐案隨機選任遴選任期制逐案隨機選任
卷證是否併送卷證不併送卷證併送卷證不併送
獲知卷證方式證據開示制度閱卷制度證據開示制度
調查證據方式當事人進行職權調查體制當事人進行

常有人問「這是陪審制嗎?」其實台灣走的是參審制:6位國民法官跟3位職業法官坐在一起審、一起評議,共同決定有罪無罪和刑度;不像美式陪審制那樣,由陪審團單獨認定事實、法官只管量刑。

國民法官
來源:司法院臉書專頁

國民法官資格及是否可拒絕?


國民法官的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,並有例外可排除:

  • 只要年滿 23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,且在地方法院轄區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,就能參與國民法官抽選。
  • 但若曾被判有期徒刑確定、與被告或被害人有一定關係、不具高中以上教育程度或不具國語聽說能力的民眾,資格將被剔除。
  • 這裡先幫你分清楚一個很多人會搞錯的差別:法律分成兩種人,一種是「本來就不能當」(身分不符,不是你想不想的問題,例如總統副總統、各級民意代表、政務人員、現役軍人、警察、司法官考試及律師考試及格者,依第14、15條),另一種是「可以拒絕」(被抽中後符合條件就能聲請辭退,例如老師、學生)。常聽到「老師、醫護不能當國民法官」其實是誤會——醫師、護理師並不在「不得被選任」名單裡;老師、學生則是屬於「可以拒絕」這一類,要主動聲請才退得掉。
  • 擔任國民法官屬於國民義務,原則上若符合法定資格、又沒有不能擔任之事由,不能無故拒絕;但符合下面(及第16條)的法定事由,就能向法院聲請辭退。
  • 若無正當理由,卻在國民法官選任期日未到庭,依《國民法官法》第99條,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。
  • 不過考量到仍有難以參與審判的因素,以下情形在被抽中成為國民法官之後,可向法院說明理由,表明拒絕擔任國民法官
選任條件(國民法官法§12)年滿23歲。
具有高中以上(含)學歷(或同等學歷)。
中華民國國民。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。
排除條件(國民法官法§13~§15)牽涉刑事案件或受到懲戒的人:如:服刑中的人。自身因素:身心因素致無法勝任職務。如: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等。教育程度: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者。特定身分職業:總統、副總統、各級民意代表、政務人員、現役軍人、警察,以及司法官考試或律師考試及格者等。(註:醫師、護理師不在此名單內。)案件相關:與審理案件有關者。如:被告人、目擊證人等等。不能公平:有事證足認難為公平審判者。
選中後可拒絕年滿70歲。學校老師或學生。重大疾病、傷害、生理或心理因素導致執行職務顯有困難。或因為執行職務,有嚴重影響身心健康之虞。因為看護、養育親屬、生活上、工作上及家庭上重大需要致執行職務顯有困難。因重大災害生活所仰賴之基礎受顯著破壞,有處理生活重建事務之必要。因生活上、工作上、家庭上之重大需要致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。曾經擔任國民或備位國民法官未滿5年。曾經候選國民法官,經通知到庭未滿1年。
國民法官
來源:司法院臉書專頁

國民法官會參與什麼案件的審判

國民法官將參與地方法院第一審重大刑事案件的審理,包括如酒駕致死等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。

自2026年元旦起,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像是貪污罪等,也會納入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範圍。

但是少年刑事案件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則排除在外。

國民法官
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官方網站

國民法官權利及保障

國民法官和備位國民法官會受到下列保障,而候選國民法官也會依照參與程度受到相關保護:

權利及保障解釋
公假給予公假,雇主不能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。
日旅費可依到庭日數請領日費、旅費及其他必要費用。
個資保密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如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出生年月日、地址不得公開。
禁止接觸聯絡刺探意圖影響審判而刺探依法應予保密事項,可處6月以下徒刑、拘役或科8萬元以下罰金。
必要保護措施職業法官可斟酌情形,給予國民法官必要的保護措施。對國民法官犯罪者加重處罰:凡是為妨害國民法官行使職權或報復國民法官,而對國民法官或其特定親屬實行犯罪,均加重處罰。
禁止向國民法官行賄向國民法官行賄可處1-7年有期徒刑、100萬元以下罰金;國民法官也會判處3-10年有期徒刑、200萬元以下罰金。
訴訟上隨時照料國民法官就審判長應說明事項有疑惑者,得請求審判長釋疑。
國民法官
來源: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司法院報告
國民法官
來源: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司法院報告

國民法官薪水

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及受通知到庭的候選國民法官,法院都會依照到庭的日數支給日費、旅費(交通費、有必要時提供住宿費)及相關必要費用。

  • 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:

原則上每日可領3,000元(若當天開庭未滿1小時,則為2,000元),若超過下午6時,會另支領每小時500元的超時費。

  • 受通知到庭的候選國民法官:

則可領1500元,逾下午6時另支領每小時300 元,與日費合計至多2500 元。

  • 若有額外的交通費、住宿費產生,也可按《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》,向地方法院審核請領。
  • 依《國民法官法》第38條之規定,所屬機關、學校、公司應給予公假,而且不得因為員工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、候選國民法官,就給予解僱、調職、扣考績等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。
  • 另外,根據《勞工請假規則》,勞工請公假薪資照給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。若需要請假依據,法院也會開立到庭證明書。
國民法官
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-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
國民法官
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-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

總結

很多人最關心「要佔掉多久時間」:這看案件複雜度,可能幾天到一兩週不等。不過這部分可以放心——法律規定雇主應給公假,而且不得因為你當(或曾當)國民法官就對你做任何職務上不利的處分。即便被選上,也不用太焦慮,收到通知後先看清楚回覆期限、確認自己能不能聲請辭退(70歲以上、學生、老師、要照顧家人這些都算),在期限內回覆就好。

叮咚說真的:如果你時間排得開、對司法有點好奇,去一趟其實不會虧。這是台灣公民第一次能坐進法庭、跟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重大刑案的有罪無罪——不是旁聽,是真的有一票。真的有正當理由走不開,辭退本來就是制度給你的權利,照規矩在期限內聲請就好,不用硬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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